
行驶在路上
难免会遇到事故
你可能会说
出了事故别慌!
报保险不就行了吗?
但是有一种情况
是真的很无奈!
对方只有交强险
案例截图如下:

很多人遇到这种事,不知道咋处理
甚至有的对方耍无赖,说自己赔不起,还想让你认全责。
遇到这种情况,对于无责方的车主来说也非常无奈,场面就...很尴尬~
那这种情况到底该咋做呢?要不要认全责?
不要!原因如下:
1、车险可能涨价
如果选择了承担全部责任,就要动用自己的车险。
出险的结果是:可能会失去第二年续保险的优惠,甚至还要涨价!交强险在950元基础上上涨10%,商业险在基础保费上也有上浮。然而这些只是保费部分的变化!
2、小心被借机讹诈
可能有人认为如果对方愿意赔偿你的损失、把你续保加费也考虑上,你担全责也没关系。
但是...案例截图如下:

一旦认下,全责的责任认定书就是一个证据,被对方借机讹诈的可能谁也不能保证!到时候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遇到以上类似情况,到底该怎么做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何正确处理?
1、调解协商
根据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警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协商的前提一定要留好证据!证据就是交警开具的事故证明,去修理厂或4S店,确定好维修价格,之后联系对方协商进行赔偿!
2、代位追偿
根据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时,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车主可以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维修等费用,之后由保险公司向责任方代位追偿其造成的损失,车主不必自己去维权。
PS:进行代位追偿所需资料: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责任方驾驶员的相关信息,例如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的照片,以及对方的保险报案号。
3、赔偿请求权
如果,责任方与责任方承保公司不进行赔偿。
车主可以将责任方与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规定:“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后,不足部分依照道路交通法与侵权责任法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4、注意事项
不管是无责方、还是全责方:
(1)按正常流程处理,千万不要私下解决;
(2)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大小,拍照留下证据很关键;
(3)如果责任明确: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去快速理赔中心处理即可;
(4)如果有争执:报警让交警做协调;
(5)交警现场开出的责任认定单和理赔中心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具有法律效应;
总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大家还是小心开车为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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